当前位置:主页 > 自考信息 > 深圳自考串讲笔记 >

2020年深圳自考《中国税制》章节笔记:第六章(1)

2019-08-29 21:02:25人气:编辑:深圳自考网
  第六章 所得税制(1)

  一、所得税制的概述
  (一)所得额,收益额,纯收益额,总收益额及其关系:收益额_/纯收益额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所得额\总收益额 农业税的所得额(不扣除成本费用)

  (二)对所得额课税的评价(对所得税的评价)
  1、意义/作用/优点
  (1)能使税收收入比较准确地反映国民收入的增减变化状况
  (2)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因其为直接税,不能转嫁,调控力度大)
  (3)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2、局限性/缺点
  (1)受经济波动和经济管理水平高低的影响
  (2)应税所得额的确定困难大,稽查难度大,容易被偷漏
 
  (三)对所得额征税的征收制度的比较
  1、分类征税制和综合征税制及其区别/特点/优缺点
  (1)定义:①分类征税制是将各类所得,分别不同的来源课以不同的所得税
  ②综合征税制是对纳税人的各项各种来源所得的总额征税的一种制度。
  (2)优缺点/区别:
  ①分类征税制:A优点:课征简便,易于按各类所得的性质采用分类税率,能够控制税源,防止偷漏税款。B缺点:不利于实行累进税率,难以体现按能负担的原则。
  ②综合征税制:A优点:可以采用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B缺点:核实所得额比较困难和复杂,容易造成偷漏现象。
  2、源泉课征法(分类征税制)与申报法(综合征税年)的区别[与上面是一道题]
 
  (四)所得税的种类:
  1、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农业所得税

显示全部

收起

相关文章

自考信息 | 成人高考信息 |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