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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自考《中国税制》章节笔记:第二章(2)

2019-08-29 21:02:22人气:编辑:深圳自考网
  第二章 税收要素与税收分类(2)
 
  (四)纳税环节
  1、定义:是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应该缴纳税款的环节。
  2、种类:☆一次课征制(一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只在一个流转环节征税,以避免重复征税。二次课征制(二次纳税制):即一个税种在商品流转环节中选择二个环节征税。多次课征制(多次纳税制):即在商品流转各个环节多次征税,道道征收。
  (五)纳税期限1、定义: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确定纳税期限的含义:
  ①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
  ②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3、确定依据:☆
  (1)根据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的征税对象确定。
  (2)根据纳税人缴纳税款数额的多少来确定。(反比)
  (3)根据纳税行为发生的情况,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为纳税期限。
  (4)为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防止偷漏税,在纳税行为发生前,预先缴纳税款。
  (六)减税、免税
  1、定义:是税法中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少或免除税负的一种规定。
  2、减免税与起征点、免征额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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