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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学考试毕业登记问答

2019-07-07 11:22:28人气:编辑:深圳成人高考网

一、申请毕业登记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别人代办理毕业手续可以吗 答: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的考生,最好是本人亲自到区、县级市考办办理,经区、县级市考办进行毕业初审后,打印一式两份《毕业生登记表》(已自行按要求打印表格的考生不需领表)和毕业初审“凭证”给考生,考生领取材料后,务必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如个别考生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别人代办理毕业手续的,其委托办理毕业手续的人,要保证校对申请毕业材料正确无误,并按申请毕业通知的有关要求办理手续。
  三、考生到区、县级市 考办 办理毕业初审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考生到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 2、 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如无法按要求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的,可在毕业初审时到办理毕业登记的考办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3、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
  四、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可以直接顶替自学考试的相应课程吗 答:目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合格成绩,省教育考试院在归并到考生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成绩中;若考生在的公共查询中的考生信息及成绩查询中查不到有相关成绩的(因各种原因未能对应转入考生自学考试成绩的),必须按粤考试中心[2001]64号文规定:“今后凡按规定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顶替自学考试相应课程的,须提前办理免考手续。”办理时间按问答的第五点要求。  
五、6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或12月份申请毕业的考生,何时申请办理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等手续 答:考生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妥转考、免考、考籍(含身份证号升位)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推迟下一次办理毕业。
  六、  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什么时候可以领取毕业证书 答:在市、区、县级市考办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只是接受考生毕业申请和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最后由省考委批复。
  七、考生已按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什么时间在哪里办理毕业登记 答:按广东省自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应考者,应在当地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申请毕业登记和办理毕业初审手续。逾期办理者,只能推迟到下一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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