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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学考试考生诚信登记档案的有关规定

2023-07-24 23:20:01人气:编辑:深圳自考网

 

为倡导诚信考试理念,共同构建诚信社会,我理解并自愿同意接受以下内容:

1.自愿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无故缺考,不违纪作弊。

2.了解并同意省、市关于建立深圳市自学考试考生诚信登记档案的有关规定。

3.本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以上课程的,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次自学考试中自愿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

4.本次考试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录在诚信报考档案中后,本人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将在本次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本次考试所在地市考试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缺考理由,并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如果不按此时间申请诚信报考档案修复,影响报考科目或考点的选择,我愿意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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